详细内容
材料清单
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⒉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⒊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
⑴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
⑵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
⑶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⑴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⑵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⑶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⑷字数不少于 1500 字。
⒋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⒌《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⒍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⒎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
若满足以上条件,所在单位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组织评审时,评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如材料多可以分成2册):
⑴材料目录;
⑵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⑷聘任书(或聘约书)(任期内连续)1套;
⑸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附表5)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附表)1份;
⑹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属于免试对象的提供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或45周岁以上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⑺单位转体文件或工资转移单(转体单位或分流人员必附)1份;
⑻《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附表)1份;
⑼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稿)1份;
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1套;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全省的大中小学校已经实行了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公开招聘制度。加强中小学岗位管理。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合理确定评价与聘用的衔接关系,评以适用、以用促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制定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设置办法。全面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编制范围内负责核定岗位总量、岗位设置,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进行岗位设置,统筹管理教师,学校按岗聘任、聘期管理。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破格申报中级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3、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