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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国有单位,首先要将申报人员的相关申报材料、证件等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公示,征求单位内各方面意见,然后在确定上报人员。省属企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属企事业单位经市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省职改办。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按属地原则经所在设区市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汇总,然后统一报省职改办。中央驻地方有关单位,由单位直接报省职改办。
理论水平: 一,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二,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三,比较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组织实施的能力。 四,比较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高级职称的分类: 高等学校教师、社会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卫生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新闻专业人员、出版专业人员、图书资料专业、文物博物专业、档案专业人员、工艺美术专业、技工学校教师、体育教练员、翻译专业 、广播电视播音、海关专业人员、会计专业、统计专业、经济专业人员、实验技术人员、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学教师、小学(幼儿园)教师、艺术专业、公证员、律师、船舶技术人员、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并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 2、理工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3、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取得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